热点专题
 

世界太极文化节--太极交流大赛竞赛规程

世界太极拳网 2016-3-10 15:19:22

  “三亚南山”首届世界太极交流大赛

  

   一、竞赛时间和地点

   2016年4月8日-12日

  

   二、主办单位

   世界太极拳网   三亚市文体局   三亚市旅游委

  

   三、承办单位

   海南南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 北京大学养生文化研究中心 

   《武当》杂志   《武魂太极》杂志     世界太极文化研究院  

  

   四、竞赛项目

   (一)、个人项目

   1、传统太极拳项目

   陈式太极拳(器械)、杨式太极拳(器械)、吴式太极拳(器械)、孙式太极拳(器械)、武式太极拳(器械)、赵堡太极拳(器械)、和式太极拳(器械)、其他传统太极拳(器械)

   2、规定太极拳项目

   24式太极拳、32式太极剑、42式太极拳、42式太极剑、陈式太极拳竞赛套路、杨式太极拳竞赛套路、吴式太极拳竞赛套路、孙式太极拳竞赛套路、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

   (二)、对练项目

   各式各种太极拳(器械)对练

   (三)、集体项目

   各种太极(器械)集体项目

   (四)、健身气功项目

   1、各种健身气功个人项目

   2、各种健身气功集体项目

   (五)、个人全能

   凡个人报太极拳单练1项和太极器械单练1项者,则可计算个人全能成绩。

   (六)、太极推手

   分男、女推手比赛。

  

   五、报名参加办法

   1、世界各地各类武术、太极拳组织机构,各企事业、机关团体,广大太极拳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。

   2、以组队方式或个人报名均可参赛。

   3、每队参赛人数不限。每人比赛项目限报不超过4项(不含集体项目)。

   4、每队参赛集体项目不超过4项。每个集体项目不少于6人。性别、年龄组别不限。

   5、对练项目性别、年龄组别不限。

  

   六、竞赛办法:

   (一)、比赛按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2012版《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》和本规程的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

   (二)、规定项目中42式、陈式、杨式、吴式、孙式、武式太极拳和42式太极剑分别采用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编印的《太极拳竞赛套路》、《四式太极拳竞赛套路》、1996年编印的《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》和1991年编印的《太极剑竞赛套路》。

   (三)、个人全能计分办法

   1、全能成绩计算方法:个人以2个单练项目(拳术和器械各1项)成绩之和计算,得分最高者为冠军,次为亚军,余类推。

   2、全能成绩如遇同分时,则以计算全能成绩的2个项目中获第一名多者列前;再同时,以获第二名较多者列前,余类推。如仍相等,则以参赛项目中最高得分高者列前;再同时,以获次高得分高者列前;余类推。如仍相等,则以拳术单练项目得分高者列前。如再相等,则以选手本人抽签决定名次。

   (四)、太极推手采用中国武术协会最新的《武术太极推手竞赛规则》,执行单败淘汰赛。

  

   七、比赛时间

   1、个人和集体项目(包括器械项目)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

   2、集体项目可以配乐。(但须自带音响设备,组委会不提供音响设备)

   3、太极对练项目不超过4分钟。

   4、所有比赛项目时间不得少于40秒。

   5、太极拳规定项目未完成套路不扣分。

   6、凡原套路内容较多、较长,可将套路进行删减,删减原则如下:

   (1)、凡太极拳、剑的规定竞赛套路、规定的普及套路必须从起势开始,练至限定时间前1分钟时听裁判长哨音,即可准备收势。未练完的部分可删除。

   (2)、传统太极拳在不影响本套路技术风格、特点的原则下,可自行作调整与组合。

   (3)、因套路动作删减和调整,允许运动员在任何位置、任何方向收势。

  

   八、年龄分组

   (一)、套路比赛

   儿童组:12岁以下(2004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);(A组)

   少年组:12岁至17岁(1998年1月1日-2003年12月31日);(B组)

   青年组:18岁至39岁(1976年1月1日-1997年12月31日);(C组)

   中年组:40岁至59岁(1956年1月1日-1975年12月31日);(D组)

   老年组:60岁和60岁以上(1956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)。(E组)

   (二)、太极推手项目竞赛年龄规定与重量等级:

   1、参加太极推手比赛的选手年龄在50周岁(含)以下(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者)。

   2、男子设:52公斤级;56公斤级;60公斤级;65公斤级;70公斤级;75公斤级;80公斤级;80公斤以上级。

   3、女子设:48公斤级;52公斤级;56公斤级;60公斤级。

  

   九、录取与奖励办法

   (一)、个人项目: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、女分别设一等奖20%、二等奖40%、三等奖20%,优秀奖20%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。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,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。

   (二)、对练项目:各式太极对练按2人或3人对练,徒手与徒手、徒手与器械、器械与器械项目分别录取,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。

   (三)、集体项目:太极拳集体项目按拳术类、器械类、拳械混编类,分别录取一等奖20%、二等奖40%、三等奖40%,颁发获奖证书。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队伍,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。

   健身气功集体项目依照同样比例录取。

   (四)、个人全能

   个人全能依照年龄组别,分男、女各录取前8名。

   (五)、太极推手

   太极推手各级别按男女分别录取前8名,1人不录取名次。

   (六)、比赛中将评选最具网络人气选手。根据现场评委会推荐,将优秀选手录像即时上传网络,通过网络投票选出。前50名选手予以奖励,前10名最具网络人气选手在颁奖典礼上予以表彰奖励。(评选办法另行公布)

   (七)、设“道德风尚奖”、“最佳教练奖”、“最佳传承奖”、“最佳男运动员”、“最佳女运动员”、“最佳裁判员”、“最佳运动队”等奖项。主要依据赛场表现,参赛人数、参赛项目的数量、比赛成绩以及精神风范等方面进行评选,由组委会依据相关评选办法组织评选。

   (八)、大赛设“太极文化特别贡献奖”。对宣传、组织参会人数有特殊贡献的组织或个人进行表彰,并颁发奖杯和证书。

  

   十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

   (一)、仲裁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权威人士组成。

   (二)、总裁判长、副总裁判长、裁判长由组委会聘请。裁判由组委会聘请部分专业裁判人员,参赛队伍可推荐、委派裁判,经组委会审查合格可参与裁判工作。

  

   十一、其他

   (1)、参赛者请自行办理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》, 若发生意外事故,责任自负。 未办理者不能参赛。凡委托大会办理“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”的,必须在报名表上注明委托保险;凡自行办理“意外伤害保险”者,报名时须同时提供《意外伤害保险单》复印件,其它医疗保险等均属无效。凡已由学校集体做了意外保险的学生,可由保险公司出具保险期内的集体名单保险证明件。委托大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选手,每位人民币20元。

   (2)、 参赛者需填写健康保障承诺书,应保证身体健康,无危害安全性疾病。在大会比赛及活动中,如发生疾病等各类身体健康问题,均由各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,经费自理。

   (3)、运动员年龄、健康状况均由各代表队自行审核,以报名单上盖章或负责人签字后,作为确认依据。如因年龄不实,一经查实则取消该运动员竞赛资格。

   (4)、各队参赛人员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,必须在2016年3月25日前由领队或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后递交大会竞赛部(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),经同意后,每更换一项交100元人民币。3月26日后不受理更改申请。

   (5)、比赛运动员服装、器械自备,不做统一要求。提倡具有太极文化韵味并具有艺术感形式的服装、武术鞋。

   (6)、为帮助参赛队伍、机构进行更好地宣传,比赛场地周围为运动队提供宣传广告版。由承办单位统一制作,保证场地布置有序美观。宣传内容由各队自己提供设计。费用自理(每块宣传版人民币2000元)。需要展示者提前与组委会联系。

  

   十二、报名事项

   (一)、报名截止时间:2016年3月15日报名截止。

   (二)、报名材料:报名需填写报名表(在世界太极拳网或首届世界太极文化节官方网站下载);参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,或户口本复印件,或护照复印件;《安全责任声明》,由团队负责人签署、或个人签署,未成年者须加监护人签署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。

   (三)、报名费在报名时,同时汇入组委会指定帐号。

   1、单练、对练项目:每位每项人民币100元。

   2、集体项目:每项人民币200元。

   3、太极推手:每级别每位人民币200元。

   凡报名运动员人数达10人(含)以上的团队,可免任何1人的报名费;运动员达20人(含)以上,可免2人报名费;以此类推。

   (四)、赛前组委会将在官方网站公布竞赛日程、竞赛项目比赛顺序及其他相关信息,请各参赛代表队关注世界太极拳网(www.tjqworld.com)或首届世界太极文化节官方网站(www.e-taiji.net)上有关内容。

         

   十三、联系方式

   首届世界太极文化节组委会

   电话010-84616699   email: taijiworld@vip.sina.com

   官方微信:sjtjqw   官方网站:www.e-taiji.net

  

   十四、本规程解释权属首届世界太极文化节组委会,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